188博金宝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188博金宝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销号评估报告(2016年督察序号十七)
时间: 2021-06-07 11:13:38 来源: 本网
字号:默认 超大 【打印】

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

(2016年督察序号十七)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珠三角地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应在2016年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目前珠三角地区9个地市禁养区内仍有1058家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量排放污染物使区域内水环境污染严重。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既未组织开展相关清理和排查工作,也未对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农村畜禽养殖管理不力,全省近一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绝大多数专业户治污设施配套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茂名市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到2020年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普遍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五)整改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出台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引、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治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畜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全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支撑。各地全面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细化禁养区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清单,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定期组织对各地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依法严格处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1.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共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056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并加强禁养区内已关闭养殖场的巡查,严防“复养”。经核查,没有存在复养和未清理的养殖场。

  2.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2.26%(省整改任务为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7.99%(省整改任务为95%),均超过了整改任务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茂名市大力推进禁养区养殖清理和非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整治,制定了《茂名市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召开4次专题工作会议,对清理缓慢的地区进行督办和通报。截至2017年,全市共关闭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056家,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并加强禁养区内已关闭养殖场的巡查,严防“复养”。2017年以来,全市关闭禁养区养殖场13429家,关闭养殖量255.6万头,整治2581家养殖场,整治养殖量72.1万头。

  2.制定出台了《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和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20年8月10日印发执行;2020年10月10日印发了《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188博金宝: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落实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分类管理,严肃查处养殖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至2020年,共查处养殖企业75家次,处罚金额314.8175万元。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该项整改任务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内迳向联系人反映。联系人:谭积云、杨妙婷;联系电话:0668-2901967;电子邮箱:mmdchtk@163.com。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